证券代码:301337 证券简称:亚华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4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后确定的,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86,052.9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1,649,435.10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3,504,039.2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1,607,203.6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
并 报 表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孰 低 原 则 , 公司 2024 年 度 可 供 股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53,504,039.2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420,000.00 26,05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6,486,052.99 45,516,763.94 -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1,223,158.59 47,354,494.16 -
营业收入(元) 217,910,015.34 351,310,084.1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53,504,039.2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61,607,203.6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6,47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9,515,355.4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36,470,00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8,577,652.75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15.56%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均为2023年度、2024年度数据。
注 2 : 2024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指 2024 年 前 三 季 度 现 金 分 红 。 公 司 已 于 2024 年 12 月30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分红合计10,420,000.00元(含税)。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未满三年,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更好地维护股东长远利益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