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5-007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 和谐康健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成长二期”)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和谐康健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康健”)计划自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3月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2025年2月26日,和谐成长二期、和谐康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8,9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75,800股,下同)的比例为0.29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自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4日,和谐成长二期、和谐康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59,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26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年3月6日,公司收到和谐成长二期、和谐康健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届满
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股) (元/股) 比例
2025年2月26日- 集中竞价
和谐成长二期 656,500 55.25 0.6867%
2025年3月5日 交易
2025年2月26日- 集中竞价
和谐康健 294,820 55.38 0.3084%
2025年3月5日 交易
2025年2月27日-
和谐成长二期 大宗交易 811,033 53.33 0.8483%
2025年3月5日
2025年2月27日-
和谐康健 大宗交易 363,885 53.33 0.3806%
2025年3月5日
合计 - - 2,126,238 - 2.2240%
注:上表股东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按照公司股本95,605,456股(即公司总股本96,581,256股剔除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75,800股)计算为2.2240%;若按公司目前总股本96,581,256股计算,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2.2015%。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和谐成长 合计持有股份 4,800,000 4.9699% 3,332,467 3.4504%
二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00,000 4.9699% 3,332,467 3.45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155,200 2.2315% 1,496,495 1.5495%
和谐康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55,200 2.2315% 1,496,495 1.54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6,955,200 7.2014% 4,828,962 4.9999%
注:受2024年10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发股份影响,本次减持前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7.2450%变更为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7.2014%。上表“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目前总股本96,581,256股计算;若“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股本95,139,256股计算(公司目前总股本96,581,256股,剔除本次减持预披露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442,000股),则为7.3105%。若“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股本95,605,456股
计算(公司目前总股本96,581,256股,剔除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75,800股),则为5.050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和谐成长二期、和谐康健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和谐成长二期、和谐康健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