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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德尔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32          证券简称:德尔玛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相关产品,同时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德尔玛 科技股 份有 限公司首 次公开 发行 股票注册 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23〕5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2,312,5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7,148,125.00 元,坐扣承销费
87,790,353.77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79,357,771.23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5月 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8,248,383.79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31,109,387.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6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目                  123,798.18                116,417.61

  2  研发品控中心建设项目                    12,683.94                  3,000.0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9,965.43                  3,693.33

                总计                        146,447.55                123,110.94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8,123.19万元,其中,前期进
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30,000.00 万元,剩余 48,123.19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
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和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且上述保本型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规模较大抗风险能力强的大型金融机构,选择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进行投资。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
机构对德尔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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