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2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 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45,815,699.60 元(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收益结算影响,具体结算金额以转入自 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 号)核准,并经《关于维 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886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32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78.80 元/股,募集资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443,616,000.00 元 , 扣 除 不 含 增 值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18,627,992.7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07.2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2022 年 9 月 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16 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44,098.51 44,098.51
2 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70.73 6,270.73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0,369.24 60,369.24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121,710,054.31 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超募资金使用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 万元,扣除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129.56 万 元,超募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1,000.00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1,000.00 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 176,584,372.33 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余额数,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
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 亿元及超募资金 1.5 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
密连接器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超募资金
1 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25,000.00 15,000.00
合计 25,000.00 15,000.00
(一)超募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为“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超募资金投资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5,815,699.6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超募资 超募资金计划 超募资金累计 利息收入 节余募集资金
金投资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扣除手续 总额(含利息)
项目 费净额
昆山维
康高端
精密连 250,000,000.00 150,000,000.00 104,567,984.23 383,683.83 45,815,699.60
接器生
产项目
(二)超募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在遵循项目可行性预算规划的基础上,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对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同时在项目各个环节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
2、公司根据超募资金的使用节奏,在确保不影响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部分理财产品产生收益及利息收入。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超募投资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款、保证金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先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上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部分流动资金需求,最大程度地发挥超募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此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45,815,699.6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收益结算等影
响,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上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如有)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超募投资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理、合规。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销专户等相关事宜。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