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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27 深市 华宝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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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3

华宝新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6人,代表股份92,843,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0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90,166,03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2.74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677,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 4,573,1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1,896,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 2,677,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7%。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24,8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846,609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3,953,391 股。)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26,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3%;反对 16,47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9%;反对 16,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
能存在尾数差异。)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26,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3%;反对 16,47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9%;反对 16,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26,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3%;反对 16,47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9%;反对 16,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26,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3%;反对 16,47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9%;反对 16,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26,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3%;反对 16,47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9%;反对 16,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26,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3%;反对 5,17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9%;反对 5,17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1%;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71%。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26,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3%;反对 16,47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9%;反对 16,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26,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3%;反对 5,17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9%;反对 5,17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1%;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71%。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26,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3%;反对 16,47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9%;反对 16,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
能存在尾数差异。)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14,9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7%;反对 28,17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44,9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840%;反对 28,1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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