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73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公司已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66.58 万股归
属登记工作。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492.289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558.8690 万元。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变更情况外,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492.289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58.8690 万
元。 元。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104,922,890 股,全部为普通股。 105,588,690 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方可实施。此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代表公司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工商事项
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