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14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现有合伙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信息:2023 年度业务收入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07
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华仪电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已完结(天健需在
投 气、东海 2024 年 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5%的范围内与华仪
资 证券、天 月 6 日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 电气承担连带责任,
者 健 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天健已按期履行判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涛,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广大特材、应流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了莎普爱思、开山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张鑫亚,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伍贤春,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宁波联合、水晶光电、威星智能、华研精机等。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熟悉公司业务,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专业报告。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及办理签署服务协议等相关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