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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0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13.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1,61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39,858,571.75 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6 月 5 日
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3〕第 020012 号《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资子
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
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并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终止 IPO 募投项目“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并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以借款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豪江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实施“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建项目”。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后募集
                                                                  资金投资

  1  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    25,586.31      25,586.31

  2  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已终止)            10,813.50          754.87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4  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                    24,677.14      12,586.05

  5  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建项目                            -      10,058.63

                      总计                          66,076.95      53,985.86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人民币 243,864,899.10
元,累计投入进度为 45.1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04,579,515.97元。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中长期战略的推进发展,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假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利率3.10%测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465 万元。

  4、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