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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5-05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权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9.23 元/股调整为 19.15 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58 元/股调整为 9.50 元/股。

  根据《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慧博云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
议,无反馈记录。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2024年4月10日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2名激励对象授予 1,226 万股股票期权和 3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登记手续,首次实
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49 人,授予数量为 1,226 万股,行权价格为 19.31 元/股,
登记完成日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

  (六)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公司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9.31 元/股调整为 19.23 元/股;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66 元/股调整为 9.58 元/股。

  (七)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确定以 2025 年 2 月 13 日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5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74 万股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八)2025 年 3 月 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15 人,授予数量为 174 万股,行权价格为 19.23 元/股,登记完成
日为 2025 年 3 月 3 日。

  (九)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395.80 万股,同意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10.10 万股。
  (十)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关于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95.80 万股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办理完成。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上述权益分
派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情况

  1、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派息:P=P0-V=19.23 元/股-0.08 元/股=19.15 元/股。

  2、关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派息:P=P0-V=9.58 元/股-0.08 元/股=9.50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相关权益价格事项符合本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调整相关权益价格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相关权益价格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本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本次公司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