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30 号”《关于同意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22,000,000 股新股。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2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32.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3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4,931,162.0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5,448,837.96 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全部
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636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项目为人民币 81,856,178.56 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为
人民币 44,263,839.92 元),划至补流专户用于企业补流的金额为人民币
90,000,000.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59,527,673.00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29,527,673.00 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 130,000,000.00 元。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1、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366,268,175.74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209,203,711.99
利息收入 1,392,962.82
赎回理财产品 200,006,000.00
理财收益 7,804,749.17
3、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245,944,214.73
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 25,500,212.74
支付发行费用余款 357,896.04
支付银行手续费 230.24
购买理财产品 130,000,000.0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销户利息结余转基本户 85,875.71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29,527,673.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
上述议案,公司在下表所列银行开立了银行账户,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于 2023 年 6 月 9 日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与该四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具体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216330100100274539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216330100100274654 77,190,036.9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支行 122907368110158 17,563,862.6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110201013701653552 18,052,252.0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博支行 9600078801589666666 216,721,521.43
合计 / 329,527,673.0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合计780.47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现金管理尚有 13,000.00 万元未到期。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9,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
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超募资金余额 26,573.21 万元。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六、 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威士顿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威士顿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台账,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鉴证报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经核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威士顿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