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4 证券简称:科瑞思 公告编号:2025-028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及
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珠海科瑞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该决议同意自公司股东大会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之日起免去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新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并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况
根据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因取消监事会,本次修订将删除“监事”“监事会”以及相关描述,部分描述更改为“审计委员会”,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等。本次修订包括了部分章、节及条款的新增或删除,序号相应予以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以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修订后的《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及其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备案为准。
三、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修订和完善。具体如下:
是否需要
序
制度名称 类型 提交股东
号
大会审议
1 《公司章程》 修订 是
2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8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9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1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修订 是
1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2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4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修订 是
15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修订 是
16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9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20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2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4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5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是
2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是
28 《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9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0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32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制定 否
33 《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是
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及新增制度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制度全文。本次制定及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调整组织架构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公司组织架构将发生变化:“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不再设置监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
制订本章程。 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系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 称“公司”)。
司按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 公司系珠海市科瑞思机械科技有限公
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司按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
限公司,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限公司;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用代码:91440400782988681C)。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40400782988681C。
第四条 公司名称:珠海科瑞思科技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珠海科瑞思科
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 10 号厂房 公司英文名称:ZHUHAI K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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