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313 深市 凡拓数创


首页 公告 凡拓数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凡拓数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凡拓数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3-017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柯茂旭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柯茂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柯茂旭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柯茂旭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柯茂旭先生原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日为 2024 年 3 月 2 日。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柯茂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580%。柯茂旭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柯茂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晓东先生、刘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刘晓东先生、刘斌先生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1) 刘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生。2006 年 6 月
至 2011 年 8 月,在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2011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期间,分别任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图像
中心技术经理和总监;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广州凡拓动漫科技有限公
司建筑图像事业部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广州凡拓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图像事业部总经理。

  截止今日,刘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831%,
通过安道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0.0749%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0.1580%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刘晓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生。2009 年至
今任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截止今日,刘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6,27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677%,通过安道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0.161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0.5279%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