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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拓数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9

凡拓数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凡拓数创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2022 年 9 月 14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5.80 倍。本次发行价格 25.25 元/股对应的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9.61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45.80 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6.36 倍,超出幅度为 50.27%。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拓数创”、“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558.3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306 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558.34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规模、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选择创业板上市标准为第(一)项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
元”。公司 2020 年、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543.07 万元
和 7,049.2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062.97 万元和 6,522.2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0.59 元/股(不含30.59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30.59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85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 13:02:04:246 的配售对象,按照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1 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 102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69,990 万股,
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6,941,560 万股的 1.008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5.25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9 月 2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9 月 20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25.25 元/股。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27.917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 25.25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7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7.4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9.6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6.6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25.25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凡拓数创
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
(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5.80倍。
    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21年扣  2021年扣  T-4日股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非前EPS  非后EPS  票收盘价  市盈率-扣  市盈率-扣
                      (元/股) (元/股) (元/股) 非前(2021  非后(2021
                                                      年)        年)

 丝路视觉  300556.SZ  0.6012    0.5137    18.24      30.34      35.51

 华凯易佰  300592.SZ  -0.3023  -0.3437    14.99        -          -

 风语筑  603466.SH  0.7333    0.6876    11.84      16.15      17.22

                    算术平均值                        23.24      26.36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2年9月14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A股总股本;

  注3:市盈率计算均值时剔除华凯易佰。

    本次发行价格 25.2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9.61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 45.80 倍,高于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 26.36 倍,
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第一、品牌优势:公司连续为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海阳亚沙会会场展馆提供数字创意展示服务。公司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评定为“广州市著名商标”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17 年公司被广东省著名商标委员会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公司 2018 年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2017-2018 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展陈空间类)”;2020 年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创新中国空间设计艺术大赛组委会颁发的“2020 年度中国十大设计领军机构”。另外,公司始终重视“凡拓数创”品牌的建设,积累了良好的口碑,不断增加战略合作客户,长期服务于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国内前 100 名的房地产企业、政府及事业单位等优质客户,公司品牌优势进一步得以体现。

    第二、研发与技术优势: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始终注重技术创新和软件开发。从硬件上来看、公司设有专门的研发中心,每年投入大量的研发资金支持研发工作;从制度上来看,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中心运营管理机制、质量管理机制、人才激励制度等。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提高方案设计和项目实施能力,打造了广州国家档案馆、深圳智慧龙岗展示体验中心、中建三局企业
馆、贵州移动 5G 体验厅等多个标杆性展馆。利用技术优势,公司将更多的创意转化为数字视觉产品和服务,根据不同应用领域的客户需求提供数字创意综合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不断强化研发能力并将技术成果转化。公司近年来相继完成 360 全景互动系统、展厅智能控制系统、三维智慧城市 VR 互动软件、基于云计算的三维数字沙盘、AR 智能互动软件等多个研
发项目。公司拥有 3 个发明专利、6 个实用新型专利、10 个外观设计专利和 322
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第三、客户资源与行业经验优势:经过十余年的沉淀,公司积累了不同行业的数字创意应用经验,并开发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服务存量客户数量众多,其中包括广州市规划局、广州市国家档案馆、天河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建一局、南方电网、万科、索菲亚、TCL、OPPO、恒大集团、富力地产、碧桂园集团等知名客户。丰富的客户资源与不同行业的数字创意应用经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服务优势:公司在客户服务方面一直坚持“三高一新”原则。“三高”即高科技、高效率、高利用率,“一新”指新创意。

    高科技:公司紧跟数字多媒体技术发展潮流,结合专业的科研团队,综合运用数字多媒体的特点及优势,不断创新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高效率:产品设计制作周期短、服务热情快速高效,在保证效率的同时强调客户体验。公司拥有专业的设计实施团队,从前期策划,到进场实施、系统集成以及售后服务实现一站式服务,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高利用率:通过新一代的技术和系统,将视觉创意为客户有层次、有重点、立体地呈现,提高客户空间和资金的利用效率。

    新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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