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1309 深市 万得凯


首页 公告 万得凯: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万得凯: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933.9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超募资金已产生或未来产生到期利息或理财收益的,一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1 号)同意注册,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39.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861,313,391.40 元,其中超募资金 341,814,891.40 元。上述募
集资金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出具天健验〔2022〕47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10,000 万件阀与五金建设项目                49,486.57            49,486.57

  2    年产 4,200 万件阀与五金扩产项目(越南)          6,860.00            6,86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05.41            4,505.41

  4    新增年产 2800 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15,726.92            15,726.92

                    合计                            76,578.90            76,578.90

  注:新增年产2,800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2,200万美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1486折算人民币投资总额为15,726.92万元。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并经 2022 年 10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00 万件阀与五金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投资金额,将投资总额
由 40,584.44 万元调增至 49,486.57 万元,除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 40,584.44 万元
外,不足部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902.13 万元进行补足。

  2023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公司增资 230 万美元,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023 年 7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自有
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1,970万美元用于新增投资项目——新增年产
2,800 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
超募资金总额的 20.48%。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7,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1,313,391.40 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1,814,891.4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无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余额为 3,933.95 万元(不包含未来产生的到期利息)。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933.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1.51%,相关超募资金已产生或未来产生到期利息或理财收益的,一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3,933.9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超募资金已产生或未来产生到期利息或理财收益的,一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

    六、公司承诺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933.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超募资金已产生或未来产生到期利息或理财收益的,一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