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1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3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92.50 万股。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登记
已办理完成,并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流通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因上述股权激励事项,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22,716.00 万股增加为 223,008.5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22,716.00 万元变更为 223,008.50 万元,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详见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伊犁川宁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修订、制定部分内部制度情况
为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同步进行修订或制定新的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股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是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8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对外信息报送登 修订 否
记管理制度
9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0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股东会审议
11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3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4 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 否
15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修订 否
度
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内部管 修订 否
理制度
18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1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对外担保制度 修订 否
22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3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4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5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6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7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修订 否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8 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9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 修订 否
披露管理制度
3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决议”等相关内容及表述,并将监事会的部分职责转移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因条款新增删减,导致部分条款序号内容变更,在不涉及实质内容修订的情况下,如目录、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章程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 第一条 为维护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并在伊 于 2020 年 6 月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并在伊
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654002564379263N。 91654002564379263N。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2,716 万元。 223,008.50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辞
定代表人。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新增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