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9日,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要约人)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全体股东通过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及/或通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承诺公告如下: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1、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关于所提供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
信息真实、 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
上市公司 准确、完整 皆为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的承诺函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提供的资料
及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3、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
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
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上市公司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
监管指引第 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7 号——上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相
关情况的说
明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
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不存在其他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
关于诚信及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其
无违法违规 他重大失信行为。
的承诺函 3、本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
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等失信情况。
4、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
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5、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
关于所提供 1、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准确、完整 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
的承诺函 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
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提供的资料及
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
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
的由本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
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本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上市公司全体 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承诺不转让在新巨丰拥有
董事、监事、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高级管理人员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新巨丰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
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
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不存在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
《上市公司 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
监管指引第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
7 号——上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相
关情况的说
明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
大违法行为。
2、本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关于诚信及 明显无关的除外),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无违法违规 或者仲裁;不存在其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
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