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5〕48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深证上〔2025〕399 号)等规定,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禄电子”)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7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3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4,806.02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532.5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4,273.4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
金证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手续费、招股说
明书制作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68.2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1,605.2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8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1,605.2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79,533.53
利息收入(含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B2 3,404.35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0,534.55
利息收入(含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C2 282.8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90,068.08
利息收入(含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D2=B2+C2 3,687.17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E=A-D1+D2 15,224.37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F 9,224.37
差异 G=E-F 6,000.00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52,243,741.69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92,243,741.69元差异
60,000,000.00 元,系本公司为了提高资金收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方 发行方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产品 到期日
(万元) 期限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 2025 年 12 月 29 日
1 公司 限公司佛山分行 定期存款 6,000.00 定期存款 (2025 年 1 月 30
日起可提前支取)
合 计 6,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
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
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
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
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于2022年9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湖北金禄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湖北金禄共设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44683701040029040 77,760,048.33 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
44683701040029065 2,124,957.11 活期存款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东城支行 518000013753151 8,639,488.30 活期存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沿江路支行 9550880024218000332 3,383,336.47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营业部 120907693810822 335,911.48 活期存款
合 计 92,243,741.6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4、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金融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未经审批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该报告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变更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