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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快可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8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
加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段正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的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段正刚先生就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汇报,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一致认为该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 2023 年度工作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董事
会 2023 年度实际工作情况以及 2024 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报告客观、真实、详尽地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履职情况等工作成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充分发表明确的个人意见,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切实推动了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有效保障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汪义旺先生、刘海燕女士、蒋薇薇女士、Li Yang 女士分别向
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和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2)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事宜,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段正刚、王新林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的具体内容为: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5、募集资金用途;6、决议有效期;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8、上市地点;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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