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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6

新天地: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3-086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彦资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吴彦资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吴彦资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74-6103777

    传真号码:0374-6105968

    电子邮箱:board@hnnewland.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

    邮政编码:461500

    特此公告。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吴彦资女士简历

    吴彦资女士:1987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河北师范大学有机化学专业理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5月入职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于公司综合管理部、研发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截至目前,吴彦资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超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彦资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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