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年0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 04 月 1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召开。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张军先生就 2024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了 2024
年公司整体发展经营情况,并就 2025 年董事会发展提出新的规划和目标。公司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表》,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王建明先生对公司 2024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5 年发展经营做出全面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02,973,182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
有股份 3,775,938 股后股本 299,197,2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0.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967,889.76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 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自评,并出具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
度报告摘要》,《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 年一季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4 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及实际工
作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4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
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洪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任期自
2025 年 4 月 21 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均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潜在可能战略布局及项目投资需求等,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 14:30 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