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5-075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
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简称:力博 JLC1;股
票期权代码:036582。
(二)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158 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 224.4949万份,行权价格为 12.25 元/股。
(三)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定向增发 A股普通股。
(四)行权模式:自主行权模式。
(五)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分为三个行权期,根据
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25年11月
7 日-2026年 11 月 6日止。
(六)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 条件。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共 158 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24.4949 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价格为 12.25 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本次自主行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徐翔先生依法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2、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3、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8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4、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发表核查意见。
7、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发表核查意见。
9、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关于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对应总体可行权比例为 3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于 2024年 11月 7日登记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将于 2025年 11月 7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件。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3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1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不再符合激
不适当人选; 励对象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他原因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依据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口径,公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考核年度为 2024 年 司 2024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度,具体考核指标为: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542,554.28 万元,相较于 2023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3.00%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17.52%,满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 足考核条件。
据作为依据。
注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
诺。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3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1
合格 100%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不再符合激
不合格 0% 励对象条件,1 名激励对象因其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 他原因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
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 件。其余 158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励对象 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对应 当期计划行权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100%,
注销。 其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可予
以全部行权。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于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158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24.4949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具体安排
(一)股票期权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股份来源:公司定向增发 A股普通股。
(三)股票期权代码:036582
(四)股票期权简称:力博 JLC1
(五)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224.4949 万份。行权期内,股票期权行权完毕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2.25元/股。行权期内,股票期权行权完毕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七)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158人。
(八)行权模式: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九)行权期限: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期限为 2025年 11月 7 日-2026年 11 月 6 日止。
(十)可行权日:可行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十一)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可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 尚未符合
序 获授数 本次可行 权数量占 行权条件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量 权数量 首次获授 数量
(份) (份) 数量的比 (份)
例
1 庄建清 中国 职工董事 300,000 90,000 30.00% 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