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8 证券简称:富士莱 公告编号:2025-050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位
1 钱祥云 非独立董事(董事长)
2 卞爱进 非独立董事
3 沈莹娴 非独立董事
4 陆建刚 职工代表董事
5 陈忠 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6 曹传兴 独立董事
7 董炳和 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全体委员
审计委员会 陈忠 陈忠、董炳和、陆建刚
战略委员会 钱祥云 钱祥云、沈莹娴、曹传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炳和 董炳和、陈忠、卞爱进
提名委员会 曹传兴 曹传兴、钱祥云、董炳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职位
1 钱祥云 总经理
2 卞爱进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其中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均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董事会秘书卞爱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2015605
传真号码:0512-52303736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 16 号
电子信箱:ir@fushilai.com.cn
三、部分监事离任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设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钱怡女士、邢健先生、贾学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邢健先生、贾学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钱怡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其离任后股份变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其承诺进行管理。
上述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上述监事为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1 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钱祥云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
历。曾任职于常熟市藕渠镇人民政府、常熟市虞东造纸厂、富士莱化工厂;2000
年 11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常熟富士莱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
年 8 月至今,历任常熟富士莱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祥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2,000 股,通过苏州市富士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股份 27,543,144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7,705,144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22%。钱祥云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控股股东苏州市富士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卞爱进先生:198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注册
会计师,南京大学 EMBA。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苏州分所高级审计员;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欧迪餐饮集团证券事
务代表;2012 年 4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苏州创元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卞爱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2182%。卞爱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沈莹娴女士:198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2011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历任苏州国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投行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投资一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苏州菲镭泰克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华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8月至今,任苏州和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精效悬浮(苏州)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赛伍技术(603212)监事、博瑞医药(688166)监事。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莹娴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陆建刚先生:198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0 年起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研发部技术员、生产技术部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生产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建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3818%。陆建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5、陈忠先生: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校副教授。1987 年 1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苏州丝绸工学院管理系讲师;1997
年 9 月起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财政系副教授,现已退休。现任金宏气体(688106)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