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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2

通力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55        证券简称:通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基本情况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项纯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项纯坚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所任的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项纯坚先生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项纯坚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纯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通过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鉴于项纯坚先生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将继续履行任职期间作出的各项承诺,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项纯坚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项纯坚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旭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旭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陈旭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通过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陈旭明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市江南大道 3801 号

  电话:0577-65595208

  传真:0577-65598888

  电子邮箱:tlzq@zjtongli.com

  特此公告。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1 日
附件:

                    董事会秘书简历

  陈旭明先生,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1996 年 10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永嘉县酿造厂主办会计;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9 月,历任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副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历任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会计核
算总监;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陈旭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通过温州通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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