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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36 深市 软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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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动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3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1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7 号)同意注册,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软通动力”)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2,248,10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48,320,273.13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2,796,460.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2 月 1 日出具的中汇会验
[2026]016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根据《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京津冀软通信创智造基地项目                  138,058.36          138,058.36

 2  AIPC 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120,478.69          114,478.69

 3  软通动力怀来智算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103,426.96          66,334.98

 4  计算机生产车间智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15,960.00          15,960.00

                  合计                          377,924.01          334,832.03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48,320,273.13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2,796,460.70 元。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因此将“软通动力怀来智算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663,349,800.00 元调整为627,825,960.70 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进度,公司预计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现金资产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不含收益金额)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为不得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不含收益金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审议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资金服务部负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拟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资金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协定存款概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效益、增加存款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将公司及子公司募
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存款。

  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在选择具体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时,将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和期限,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5、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6、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及流动性符合相关规定。
  七、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且并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审议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及流动性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