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证券代码:301236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SoftStone Information Technology(Group)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6 号楼 5 层 502)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九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或价值判断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85,882,353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37,832.03 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7,832.03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京津冀软通信创智造基地项目 138,058.36 138,058.36
2 AIPC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120,478.69 117,478.69
3 软通动力怀来智算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103,426.96 66,334.98
4 计算机生产车间智能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15,960.00 15,960.00
合计 377,924.01 337,832.03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之“(二)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业绩波动及下滑的风险
最近两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3,389.64 万元、18,037.85 万元和 46,175.43 万元、7,246.59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
别下降 45.15%、66.21%和 44.89%、84.31%。公司最近两年存在业绩波动及下滑的情形,主要系一方面应对下游应用市场需求波动,部分客户项目上采取了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另一方面因并购软通计算机和智通国际导致销售费用、财务费
用等相关整合支出增加,以及其他收益、资产减值损失等波动综合导致。如果公司未来因经济形势出现波动、行业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人工薪酬等成本大幅上涨或相关因素持续影响导致公司各类业务收入规模、毛利率水平以及整合效果不及预期,公司未来业绩仍然存在一定波动及下滑的风险。
(二)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1.25%、19.25%、12.42%和 10.61%,
存在下滑的情形。一方面,公司软件与数字技术服务毛利率水平近年有所下降,主要受通讯设备行业主要客户所结算的人员总体服务价格下降的影响;另一方面,2024 年度因收购软通计算机及智通国际新增计算产品与智能电子业务,新增硬件类原材料成本,其毛利率水平相较于原有软件类业务较低。公司与国内众多头部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如果发行人出现未来市场竞争加剧、人工薪酬等成本大幅上涨或者整合效果不及预期等重大不利情形,发行人可能面临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和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运用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377,924.01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37,832.0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较大,将对发行人的资产规模产生一定影响。在效益测算中,公司依据历史数据、市场数据以及未来行业及公司的发展趋势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效益进行了审慎的测算,预计京津冀软通信创智造基地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3.35%、AIPC 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2.70%、软通动力怀来智算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0.14%。
若募投项目在进入正式运营期后,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发生对发行人不利的重大变化,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具竞争优势的产品,导致测算假设出现较大变动,且无法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可能会导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盈利水平不能达到预期效益水平。
2、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 PC 终端类产品将增加 20 万台产
能、企业级产品将增加 15 万台产能、高性能消费级笔记本电脑将增加 380 万台产能。虽然公司已经结合市场需求、产业政策以及募投项目产品的技术储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在手订单等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如果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下游市场需求规模未按预期释放,则可能导致未来市场产能出现过剩情形,公司将面临竞争加剧所带来的市场环境变化风险;此外,若出现对产品产生不利影响的客观因素,募集资金项目增加的产能将对公司销售构成一定的压力,存在无法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进而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
3、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主要为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扩大,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也将相应增加。根据测算,本次募投项目进入投产运营期后(T+4 起),预计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最高为 21,922.66 万元,新增折旧及摊销金额占同期募投项目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27%~1.80%。虽然可以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投产后将会对公司业绩有较大正面提升,且新增的折旧摊销对未来盈利能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