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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通动力: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5-042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董事一
致豁免会议通知时间,于 2025 年 5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2025 年 5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天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85,882,353 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6 股票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限售期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7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8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7,832.03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京津冀软通信创智造基地项目            138,058.36          138,058.36

  2    AIPC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120,478.69          117,478.69

  3    软通动力怀来智算中心(一期)建设      103,426.96            66,334.98
        项目

  4    计算机生产车间智能升级技术改造项        15,960.00            15,960.00
        目

                  合计                        377,924.01          337,832.03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性等情况进行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及相关子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发行方案基础上,编制了《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理运用,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