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234 深市 五洲医疗


首页 公告 五洲医疗: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五洲医疗: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7

五洲医疗: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7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安徽宏宇五洲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完成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

  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洪瑜先生为总经理。

    2、副总经理

  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潘岚岚女士、金辉先生、奚晓清先生、刘建明先生为副总经理。

    3、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结论,经过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潘岚岚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4、财务负责人

    经过公司董事长推荐、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季宇女士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二、其他说明

    1、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熟悉履行董事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无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年(2023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6 日)。

    2、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说明

  潘岚岚女士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如下:

    (1)办公电话:0556-5129657

    (2)传    真:0556-4249999

    (3)电子邮箱:panll5588@hotmail.com

    (4)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观音路 2 号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1、张洪瑜先生(董事、总经理)

  张洪瑜先生,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张洪瑜先生曾任安徽宏宇五洲
医用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张洪瑜先生现任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洪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0%。张洪瑜先生与持股公司 5%以上股东黄凡先生、项炳义先生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并成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洪瑜先生与持股公司 5%以上股东黄凡先生、项炳义先生、邹爱英女士、太湖宏辉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和黄凡先生任职太湖宏辉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黄凡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项炳义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除上述关系,张洪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洪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洪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潘岚岚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潘岚岚女士,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潘岚岚女士曾任安徽宏宇五洲
医用器材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潘岚岚女士现任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岚岚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潘岚岚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潘岚岚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潘岚岚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金辉先生(副总经理)

  金辉先生,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曾任辽宁省本溪县第一
人民医院医生;大连泰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衢州康保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华市保尔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米沙瓦医科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一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宏宇五洲医用器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现任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辉先生通过太湖宏辉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金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金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金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奚晓清先生(副总经理)

  奚晓清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曾任武进县远东仪表材料厂车
间主任、副厂长;常州金龙医用塑料器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宏宇五洲医用
器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奚晓清先生通过太湖宏辉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奚晓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奚晓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奚晓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刘建明先生(副总经理)

  刘建明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曾任江西富尔康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徽宏宇五洲医用器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益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建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建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建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建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季宇女士(财务负责人)

  季宇女士,198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马来西亚 LWG
Associates 事务所审计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季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季宇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季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季宇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