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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泰格: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  301229        证券简称:  纽泰格      公告编号:  2025-111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 181,780,50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751,920 股后的 178,028,5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9,791,571.96 元(含税),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 181,780,501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
现金分红(含税)及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 181,780,501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
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9,791,571.96 元/181,780,501 股*10=0.538648 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538648 元。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
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


  2、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0.5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
公司总股本为 170,306,205 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1,923,020 股股份),以此计算公司本次中期分红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9,366,841.27 元(含税)。

  本次中期分红实施时,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况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3、本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可转债转股 8,499,932 股。公司可转债已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摘牌,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纽泰
转债摘牌的公告》。

  (2)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增加至 3,751,920 股。
  (3)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本次归属股票 1,051,344 股,并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上市流通。

  综上,公司总股本增至 178,028,581 股(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3,751,920 股)。
  根据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

  以公司股本 178,028,581(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3,751,920 股)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9,791,571.96 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181,780,501 股,剔除已回购的
3,751,920 股后的股本为 178,028,581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95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2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493                            张义

  2        08*****677                    上海盈八实业有限公司

  3        08*****393              淮安国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11 月 21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28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2、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751,92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 181,780,501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9,791,571.96 元/181,780,501 股*10=0.538648 元。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538648 元。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 299 号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杨军

  3、咨询电话:0517-84997388

  4、传真:0517-84991388

  八、备查文件

  1、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