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721,428.17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 79,103,037.78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451,834,765.8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01,363,696.76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103,380,000 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740,046 股后的股本 101,639,954 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655,981.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短期经营性资金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
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其他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