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军学先生、汤建刚先生、盛军先生、陈清先生、方龙先生、夏雪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文先生、范忠领先生、袁荣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刘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范忠领先生和袁荣鑫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文先生自 2022 年 4 月 1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的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文先生的任期届满日
为 2028 年 4 月 9 日。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军学,男,197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7
年至 2001 年,任昆山正仪中心小学日用香料厂厂长;2001 年至 2012 年,任昆山亚香
香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香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 年至 2016 年,任亚香有限执行董事;2016 年至今,任亚香股份董事长、南通亚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亚香”)执行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苏州亚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亚香”)执行董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亚香股份董事。
周军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周军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166,7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5%。公司董事、总经理汤建刚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周军学先生配偶之兄。除上述情况外,周军学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汤建刚,男,197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
士学历。1994 年至 1997 年,任万平(昆山)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技术员;1997 年至 1999
年,任昆山国力真空电器有限公司技术员;1999 年至 2001 年,任昆山正仪中心小学
日用香料厂厂长助理;2001 年至 2012 年,任亚香有限副总经理;2012 年至 2016 年,
任亚香有限总经理;2016 年至今,任亚香股份董事兼总经理,任南通亚香总经理;2018年至 2024 年,任金溪亚香香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溪亚香”,已注销)执行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苏州亚香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汤建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7,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
公司董事、总经理汤建刚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周军学配偶之兄。除上述情况外,汤建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盛军,男,197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
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至 2010 年,任元耀(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3 年至 2014 年,任兴勤(常州)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管理部经理;2014 年至 2018 年,任常州华科聚合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8 年至今,任亚香股份副总经理;2018 年至今,任南通亚香财务总监;2019 年至今,任亚香股份财务总监;2022 年至今,任昆山盛鑫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 年至今,任苏州闻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亚香股份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亚香股份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盛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
盛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清,男,197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工艺专业博士
研究生学历。2005 年至 2010 年,任泰兴欧劳福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0年至 2016 年,任亚香有限副总经理;2016 年至今,任亚香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苏州永鸿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至今,任南通亚香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清先生通过苏州永鸿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7,1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陈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方龙,男,197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工程专业大学
本科学历。1999 年至 2004 年,任江苏 AB 集团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2004 年至 2016
年,任亚香有限副总经理;2016 年至今,任亚香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任苏州亚香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方龙先生通过苏州永鸿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7,0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雪琪,女,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会计专业
大学专科学历。1990 年至 1994 年,任昆山市西门粮库会计;1994 年至 2000 年,任
昆山园林日化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0 年至 2002 年,任昆山自然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2 年至 2016 年,任亚香有限财务总监。2016 年至今,任亚香股份董事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夏雪琪女士通过苏州永鸿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夏雪琪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