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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远钴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腾远钴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4-012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吴阳红先生、程林先生、童高才先生、欧阳明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本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王泰元先生、张守卫先生、程林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王泰元先生、张守卫先生、程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届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公司章程》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期限与上述有效期限一致。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
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41.5 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融资授信额度,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授信事项的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有效性,并得到了较好的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持续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16,929.93 万元。同时,董事
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将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81,500 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1、《关于 2024 年度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张济柳女士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2、《关于 2024 年度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欧阳明女士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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