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1216 深市 万凯新材


首页 公告 万凯新材: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承诺函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万凯新材: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承诺函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9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3247        债券简称:万凯转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承诺函暨增持股份计
                    划公告

  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正凯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增 持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 方式进行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正凯集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正凯集团直
 接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数量为 180,958,99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5.1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5.45%。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因触发
 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载明的股价稳定措 施的条件,经公司及相关主体经协商,决定采取通过控股股东正凯集团增持本公
 司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截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 1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权除息后)10.9312 元,触发了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因此,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 行,正凯集团的增持义务已经终止,期间正凯集团未进行增持。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方案触发终止条件暨方案实施结果
的公告》。

  正凯集团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积极稳定公司股价,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增持股份的金额:正凯集团本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正凯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增持。

    6、资金安排:自有资金与银行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其中自有资金占比不低于 10%,增持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超过 90%。正凯集团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出具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为正凯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提供贷款专项资金人民币 12,600 万元,期限三年。

    7、相关承诺:正凯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
持万凯新材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取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在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监管政策的前提下,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同意为正凯集团增持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6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陆佰万元整),期限 3 年。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前述贷款仅用于贵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股份,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拟进行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股份买卖、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

  1、正凯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2、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出具的《关于对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