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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迪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3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8 人,实际参会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志刚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项光亚先生、俞俊利先生、姚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2024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288,0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2,0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当前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的管理要求,适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合理保证,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经营管理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聘任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出具了《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