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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11 深市 亨迪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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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迪药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
033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 2025 年半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574,082.58 元,未分配利润
154,101,809.50 元;母公司净利润 16,442,287.86 元,未分配利润 166,996,976.63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54,101,809.50 元。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为优化公司股本结
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8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 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88,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 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