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0 证券简称:善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的规划考虑,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善水科技”)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善水科技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众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力化工”)。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划转至众力化工,并对众力化工进行增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1 号)同意注册,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66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7.85 元。善水科技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4,431,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0,458,694.23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3,972,305.77元。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根据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号 额(万元) 态的时间注
序 项目名称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号 额(万元) 态的时间注
1 年产 61,000 吨氯代吡啶及 15,000 吨 2- 126,033.00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氯-5-氯甲基吡啶建设项目
2 研发大楼建设项目 5,272.66 2025 年 6 月 30 日
合计 131,305.66 /
注: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后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变更前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30593788445M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
(5)法定代表人:黄国荣
(6)注册资本:贰亿壹仟肆佰陆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
(7)营业期限:2012 年 05 月 07 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生产,药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染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变更后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众力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30683454780Q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
(5)法定代表人:吴亭亭
(6)注册资本:300 万元
(7)营业期限:2008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8 年 12 月 22 日
(8)经营范围:有机化学原料制造、销售(法律、法规需前置许可的除外)
善水科技持有众力化工 100%股权,众力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变更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的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规范公司治理,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从善水科技变更为众力化工外,项目的其他事项包括投资规模、资金用途等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对项目实施进度无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变更是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子公司众力化工拟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该专户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
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五、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涉及划转及增资的情况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在基准日(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余额向全资子公
司众力化工增资,其中 9,700.00 万元认缴众力化工新增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
本公积。同时将募投项目其他相关的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众力化工。划转基准日至实际划转日期间可能发生资产、负债变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本次增资及资产划转完成后,众力化工的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划转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对于公司已签订的涉及募投项目的协议、合同等,将办理协议、合同主体变更手续,合同、协议的权利义务转移至众力化工;专属于公司或按规定不得转移的协议、合同不在转移范围内,仍由公司继续履行。
(二)本次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
本次划转涉及的人员根据“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由全资子公司接收, 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为员工办理相关转移手续,员工工龄连续计算,薪酬待遇不变。
(三)本次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资产划转、增资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置、税务、工商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至上述资产划转、增资等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2、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全资子公司众力化工签署《资产划转及增资协议》,并由众力化工承接募投项目的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