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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水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善水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90  证券简称:善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917,974.7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5,373,646.48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34,291,621.19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已支付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
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5,36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7.85 元。
截至 2021年 12 月 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494,431,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0,458,694.23 元,募集资金净额
1,383,972,305.77 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90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核字第90159 号《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 2022年 4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
18,917,974.7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披露日自有资    拟置换金额
                              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年产 61,000 吨氯代吡啶

及 15,000 吨 2-氯-5- 氯  1,260,330,000.00      18,902,974.71        18,902,974.71

甲基吡啶建设项目

研发大楼建设项目        52,726,600.00          15,000.00            15,000.00

        总计            1,313,056,600.00      18,917,974.71        18,917,974.71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110,458,694.23 元(不
含增值税),其中保荐承销发行费用 93,009,576.05 元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合计为不含税 94,896,368.50 元,前期支付

保荐费不含税 1,886,792.45 元)。截至 2022 年 4 月 10 日止,公司
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15,373,646.48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二、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作出了安排,“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为 5,366.00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的募投项目建设及募投项目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
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 34,291,621.19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 34,291,621.19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 90159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截至 2022 年 4 月 1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 90159 号),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
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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