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9 证券简称:奥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奥尼 JLC1
股票期权代码:036608
授予登记数量:200.00 万份
授予登记人数:44 人
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9 月 12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尼电子”)完成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5 年 7 月 12 日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7 月 24 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董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8 月 11 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 万份股票期权。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 8 月 11 日
(二)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数量:200.00 万份
(四)行权价格:27.08 元/股
(五)授予人数:44 人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七)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7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营业收入(Am) 净利润(Bm)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 亿元 /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3 亿元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8 亿元 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A≥Am X1=100%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0.9Am≤A<Am X1=80%
0.8Am≤A<0.9Am X1=60%
A<0.8Am X1=0%
B≥Bm X2=100%
考核年度公司净利润(B) 0.9Bm≤B<Bm X2=80%
0.8Bm≤B<0.9Bm X2=60%
B<0.8Bm X2=0%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取 X1 和 X2 孰高值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A”“B”“B-”“C”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评价结果 A+ A B B- C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Y) 100% 9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当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当年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奥尼 JLC1
(二)股票期权代码:036608
(三)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9 月 12 日
(四)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 占公司总股本
量(万份) 权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4 人) 200.00 100.00% 1.72%
合计 200.00 100.00% 1.72%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