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祥科技”)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万祥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5 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812.2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377.1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35.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6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一、主承销商汇入募集资金金额 45,419.32
减: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984.22
二、募集资金净额 43,435.10
减: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 3,709.70
置换金额
2、上市后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8,172.40
3、补充流动资金 12,200.00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744.82
三、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 97.82
四、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实有余额 125.09
注:截至2025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实有余额较应有余额多出27.27万元,主要系:1、存在一笔回款11.60万元和一笔回款16万元错误汇入了募集资金专户;2、存在0.33万元利息在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已转出,上述金额累计形成27.27万元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2021年12月万祥科技、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及签约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万祥科技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银行 账户信息 账户类型 专户余额
号
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 512907087110505 募集资金专户 125.09
1 新支行
2 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太湖新 10539101040029114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城支行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515776907850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州吴中支行
4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75010122001556233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总计 125.0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表》。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万祥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09.7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53.78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4,363.48万元。对此,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2531号”《鉴证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3,709.70万元,已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653.78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此,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2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发生的募投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一)将募投项目“笔记本电脑外观结构件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动力/储能电池精密组件及柔性功能零组件产品扩能项目”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笔记本电脑外观结构件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动力/储能电池精密组件及柔性功能零组件产品扩能项目”,原募投项目拟投资总额 20,300.2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0,000 万元,原募投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变更后新募投项目拟投资总额 22,780.27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022-016 号)。
(二)将原募投项目“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密零部件生产项目”变更为“消费电子精密零组件智能化改造及扩能项目”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密零部件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21,739.94 万元调减至 11,739.94 万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0,000.00 万元投资“消费电子精密零组件智能化改造及扩能项目”。具体情况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5-004 号)。
(三)“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密零部件生产项目”投资进度延期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密零部件生产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间(调整前) 间(调整后)
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密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零部件生产项目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违规披露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