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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0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罗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原任期届满之日为 2027 年12 月 4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罗申先生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罗申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罗申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杨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轩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 6 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董事辞职报告;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
附件:

    杨轩先生

    出生于 1987 年,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移动运营商经理;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9 月,历任天音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经理、北京分
公司之昌平、顺义移动运营商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赣州市泰华包
装印刷厂副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赣州逸豪优美科实业有限公
司采购员;2019 年 10 月至今,历任公司供应部副部长、供应部部长、供应部部长兼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剑萌先生之侄子。杨轩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
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