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做如下说明(以下简称“本说明”,本说明中相关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一、公司股本演变情况
(一)股本演变情况概览
(二)有限公司设立及以后历次验资或验资复核情况
序号 验资报告 验资机构 验资或验资复核事项
1 《验资报告(》扬正会验[2008]第479号) 扬中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合计 280.00 万元
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
2 《验资报告(》苏正会验[2011]第119号) 江苏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增注册资本合计 220.00 万
有限公司 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0
万元
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
《验资报告》(信会师杭验[2011]第 3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增注册资本合计 100.00 万
3 号) 公司杭州分所 元,注册资本变更为 600.00
万元
《验资报告》(信会师浙报字[2012]第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
4 40089 号) 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增注册资本合计 66.00 万元,
注册资本变更为 666.0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由 666.00 万元
《验资报告》(信会师浙报字[2012]第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增加至 9,000.00 万元,新增
5 40295 号) 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注册资本由公司股东以公司
资本公积 8,334.00 万元按持
股比例同比例转增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司,各股东在股份公司中的
6 650007 号) 普通合伙) 持股比例不变,注册资本仍
为 9,000.00 万元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公司已减少股本 1,800.00 万
7 610429 号) 普通合伙) 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200.00 万元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1,800.00
8 610430 号) 普通合伙) 万元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变
更为 9,000.00 万元
对《验资报告》(信会师杭验
[2011]第 38 号)、《验资报告》
《验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信 会 师 浙 报 字 [2012] 第
9 第 ZF10669 号) 普通合伙) 40089 号)、《验资报告》(信
会师浙报字[2012]第 40295
号)进行复核
1、扬中市通灵电器设备厂改制并设立通灵有限
(1)1984 年 7 月至 1992 年 10 月为县属集体企业
1984 年 7 月,根据扬中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下发的扬计经(84)59 号文,扬
中县五金厂(通灵有限前身)在扬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经济性质为县办集体企业,资金数额为 6 万元,企业主管部门为扬中县民政局。
1988 年 3 月,根据扬中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开办<扬中县
工业品供销公司>等企业的批复》(扬计经(88)第 36 号),并经扬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扬中县五金厂企业名称变更为“扬中县仪表电器配套厂”。1988年 3 月 22 日,扬中县仪表电器配套厂领取了扬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扬工商字 225072 号),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司年检和重新登记注册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89]11 号)的相关规定,扬中县仪表电器配套厂重新办理工商登记
注册手续。1990 年 4 月 10 日,扬中县审计事务所出具企业注册资金验证书,验
证扬中县仪表电器配套厂注册资金为 20.18 万元。1990 年 9 月 19 日,扬中县民
政局出具《资金来源证明》,确认扬中县仪表电器配套厂的资金数额为 20.18 万元,其中扬中县民政局拨款 9.50 万元,企业自有 10.68 万元。
1991 年 3 月 15 日,扬中县仪表电器配套厂领取了扬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4174538-0),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2)1992 年 11 月至 2000 年 3 月由陆阳生实际承包经营
①基本情况
1992 年 10 月 15 日,扬中县民政局下属的江苏省扬中县民政实业公司(集
体企业)与天水长城通用电器厂(全民所有制企业)、江苏省镇江市光华机电设备厂(集体企业)签订《联营协议》,在扬中县仪表电器配套厂的基础上联合开办天水长城通用电器厂扬中分厂,企业性质为江苏省扬中县民政实业公司直属福利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法定代表人为陆阳生。上述联营企业由天水长城通用电器厂提供红证生产的全部技术资料、工艺、技术指导等折价投入 20.00
万元;江苏省镇江市光华机电设备厂、江苏省扬中县民政实业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厂房和生产设施折价投入 80.00 万元。同日,扬中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成立扬中县洁宝日化厂等企业的批复》(扬计经(1992)第 318 号),同意扬中县仪表电器配套厂增设天水长城通用电器厂扬中分厂,由扬中县民政局委托江苏省扬中县民政实业公司管理,扬中县仪表电器配套厂从属于该分厂。
1992 年 11 月 18 日,扬中县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企业注册资金验证书》,验
证镇江市光华机电设备厂投入设备 1 台,价值 10.00 万元,投入流动资金 20.00
万元;江苏省扬中县民政实业公司投入流动资金 10.00 万元,天水长城通用电器
厂扬中分厂注册资金合计 40.00 万元。1992 年 11 月 19 日,江苏省扬中县民政实
业公司出具《资金来源证明》,确认天水长城通用电器厂扬中分厂的资金数额为40.00 万元,其中镇江市光华机电设备厂出资 30.00 万元,江苏省扬中县民政实业公司出资 10.00 万元。
1992 年 11 月 30 日,扬中县仪表电器配套厂企业名称变更为“天水长城通
用电器厂扬中分厂”,并领取了扬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4174538-0),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陆阳生,经济性质为全民与集体联营。
因天水长城通用电器厂未按约定对该企业进行任何投入,1994 年 7 月,扬
中县民政局决定解除天水长城通用电器厂扬中分厂联营,联营解除后的企业由扬中县民政局独资兴办。企业经济性质由全民与集体联营变更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陆阳生,注册资金为 40.00 万元。
1994 年 7 月,天水长城通用电器厂扬中分厂企业名称变更为“扬中市大华
电器设备厂”,并领取了扬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4174538-0),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自 1993 年 11 月起,天水长城通用电器厂扬中分厂及名称变更后的扬中市大
华电器设备厂实际由自然人陆阳生承包经营。2000 年 3 月 31 日,陆阳生承包经
营期间所涉扬中市大华电器设备厂资产及债权、债务按有关约定分割及处理完毕,陆阳生终止承包经营上述企业。
②相关确认情况
A、2012 年 6 月,镇江市宏扬硅氟材料有限公司(原扬中县民政实业公司,
现已改制更名为镇江市宏扬硅氟材料有限公司)出具书面确认函,确认原扬中县民政实业公司已由扬中市民政局全部归还。2012 年 11 月,扬中市民政局、扬中市三茅街道办事处(镇江市光华机电设备厂现已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其原上级主管部门丰裕镇人民政府已并入扬中市三茅街道办事处)分别出具书面确认函,确认原扬中县民政实业公司、镇江市光华机电设备厂的投资已由扬中市民政局全部归还。扬中市民政局、扬中县民政实业公司、镇江市光华机电设备厂之间对天水长城通用电器厂扬中分厂及名称变更后的扬中市大华电器设备厂产权、资产及债权债务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B、2008 年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