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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华塑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04 月 11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22 日以现
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杨典宣、聂孟建、徐新民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冬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明星先生汇报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认为 2023 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 2023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 ,不 断规范公司治理,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 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0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徐新民先生、陈为人先生、韩 家勇先生、赵 鹏飞先生(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 了《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0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563,769.56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3.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806,626.63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3.82%。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0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披露。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0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0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0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现金分红 1.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9,000,000 元,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0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0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0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结 合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800.00万元用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 仅可以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还能够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0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在公司领取报酬,报酬总额主要由工资、奖金、津贴等三部分组成。其中,奖金是浮动的,综合公司经营情况、部门业绩、职务职级与个人绩效决定,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该岗位薪酬。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的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 6 万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0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审议,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在公司领取报酬,报酬总额主要由工资、奖金、津贴等三部分组成。其中,奖金是浮动的,综合公司经营情况、部门业绩、职务职级与个人绩效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0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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