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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55 深市 海力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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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关于对外投资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提供担保的概况

  为了促进业务发展,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力风电”或“乙方”)、全资子公司海力海上风电装备(温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或“海力海上温州”)于近日与浙江温州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合作协议》。甲方负责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温州母港项目建设、运营,该项目致力于打造集“总装集成、核心部件制造、运维服务、研发试验、认证检测、培训交流、商贸物流服务”七大功能于一体的新型风电母港,为海洋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持和总装保障。经友好协商,计划由公司与甲方合作建设、运营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核心区)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温州母港一期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力海上温州负责项目的生产、经营。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力海上温州履行上述项目合同的各项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暨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一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落实本协议项下相关投资事项。


  1、名称:浙江温州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霞光大道345号218室

  3、企业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4、法定代表人:王长彬

  5、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园区管理服务;船舶港口服务;装卸搬运;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海洋服务;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船舶租赁;创业空间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船舶检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证,浙江温州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温州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海力海上风电装备(温州)有限公司

  1、合作内容:依托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状元岙#8、#9码头及其腹地的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核心区)一期项目,双方合作建设并运营码头、厂房及其配套设施、设备,主要用于海上风电导管架等海工装备的生产及外运。
  2、合作模式:“合作建设+协同运营”模式,即双方合作建设、运营温州母

  3、产品:本次合作生产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导管架等海工装备。

  4、合作主体:甲方作为本次合作主体,丙方为温州母港一期项目的生产、经营主体,乙方应为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力海上风电装备(温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2MAERP8C44A

  3、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25年7月29日

  5、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元觉街道沙角新街88号1幢106室-3

  6、法定代表人:游超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制造;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海力风电持有100%股权。

  9、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海力海上温州于2025年7月成立,暂无数据。
  11、经查证,海力海上温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截至目前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12,284.87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7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
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9,168.7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本次合作投建温州母港一期项目,是顺应海上风电“深远海、大型化”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是一次战略性、前瞻性和必要性的布局,有利于公司提升生产效率及经营业绩。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力海上温州履行合同提供担保是基于商业合作中风险防范要求,有利于项目顺利落地,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相关事宜。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温州母港一期项目,是公司深化海洋经济布局、服务国家“深海科技”战略的关键举措。项目落地于温州洞头这一核心区位,使公司占据了进军深远海市场的先发优势与战略高地。更为重要的是,本次投资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从单一“部件制造”向“高端装备制造、总装集成及港口运维服务”的纵向延伸。这一体化布局不仅将显著提升生产效能与成本管控能力,更将构筑起公司长期的核心竞争力。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