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
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
金亚科技、周旭 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
投资者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辉、立信 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
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
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
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2016 1,096 万元 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
立信等 年报 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
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
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
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
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
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
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
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
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
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
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包梅庭 2006年 2004年 2004年 2024年
签字注册会 张宇 2024年 2014年 2014年 2024年
计师
质量控制复 冯蕾 2000年 1998年 2003年 2024年
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
计要求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