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131.23万元(最终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后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0.82元,公司共募集资金1,294,4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7,441,304.70元,募集资金净额1,196,998,695.30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9,556,695.30元。
截止2022年4月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1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将用于下列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上海节水阀门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40,502.70 40,502.70
江苏融通阀门机械有限公司节水阀门
2 63,485.30 63,485.30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69.10 8,069.10
4 智能信息化升级项目 6,687.10 6,687.10
合 计 118,744.20 118,744.20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期的议案》。新增“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和“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90,530.6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90,530.65万元,上述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节水阀门生产基地扩产项目”、“江苏融通阀门机械有限公司节水阀门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上海节水阀门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8,956.45 8,956.45
江苏融通阀门机械有限公司节水阀门
2 12,050.00 12,050.00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0.00 520.00
4 智能信息化升级项目 6,687.10 6,687.10
5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50,531.00 50,531.00
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
6 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智慧阀门 39,999.65 39,999.65
生产基地项目
合 计 118,744.20 118,744.20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2月6日,公司“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暨智慧
水务孵化基地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
司决定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具体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累计 利息及现金管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尚未支付款项 理收益
A C E=A-B-C+D
B D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50,531.00 30,530.28 8,163.28 1,293.79 13,131.23
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
项目
注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注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注3:实际“尚未支付款项”及“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最终支付结果为准(尚未支付
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
尚未支付款项含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本项目尾
款和质保金等款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
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
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
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使募投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小于计划投资金额。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3、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三)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鉴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3,131.23万元(最终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后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由于该项目存在待支付募集资金款项,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继续保留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若实际支付金额超出上述预留金额,超出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若实际支付金额低于上述预留金额,剩余的募集资金(含专户后续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等)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也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131.23万元(最终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后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