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3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索”)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分别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完成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将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13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1,830.07 万元,
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28.5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01.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
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厦门嘉戎技术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高性能膜材料产业
1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厦门翔安 35150198790109666888 化项目
火炬园支行
厦门嘉戎技术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DTRO 膜组件产能
2 份有限公司 公司厦门自贸试验 129260100100464432 扩充及特种分离膜
区象屿支行 组件产业化项目
厦门嘉戎技术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3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厦门松柏 410002641920040122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支行
厦门嘉戎技术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4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36040078801500001536 运营网络建设项目
分行
厦门嘉戎技术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 份有限公司 公司厦门分行五缘 592904357010705 补充流动资金
湾支行
厦门嘉戎技术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6 份有限公司 公司厦门禾祥西支 129230100100300517 超募资金
行
优尼索膜技术(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DTRO 膜组件产能
7 门)有限公司 公司厦门自贸试验 129260100100468163 扩充及特种分离膜
区象屿支行 组件产业化项目
河南嘉戎技术装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8 备有限公司 公司厦门禾祥西支 129230100100420018 运营网络建设项目
行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便捷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优尼索拟分别将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
象 屿 支 行 ( 包 括 银 行 账 号 : 129260100100464432 及 银 行 账 号 :
129260100100468163)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分别转存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及子公司优尼索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同时失效。公司将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支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专户日常操作的便利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