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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恒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衡阳市松木经开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现场通知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经
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曹立祥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曹立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经审议,各委员会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由曹立祥、朱剑、王红艳 3 人组成,朱剑担任
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李正蛟、朱开悉、王红艳 3 人组成,朱开悉担任召集
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曹立祥、朱剑、王红艳 3 人组成,王红艳担任召
集人。

    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曹立祥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友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谭艳春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骏龑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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