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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艺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113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万元”指人民币万元,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0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1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45,650,000.00 元,坐
  扣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30,210,750.00 元 (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共 计
  31,210,75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 1,000,000.00 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515,439,25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
  付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1,000,000.00 元和审计验资费、律
  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207,111.88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3,232,138.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745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
  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截至2024.12.31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2024.12.31 资进度(3)=(2) 是否结
                          资总额      额(1)  累计投入金      /(1)        项
                                                    额(2)

    新增年产 86 万套火盆

 1 系列、气炉系列等户外    25,554.50  34,627.71  31,686.47  91.51%(注 1)  是
    金属家具生产线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57.03    5,057.03      257.38    5.09%(注 2)  否

 3    补充流动资金          9,638.47    9,638.47  12,887.73  133.71%(注 1)  是

                                                      截至    截至2024.12.31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2024.12.31 资进度(3)=(2) 是否结
                          资总额      额(1)  累计投入金      /(1)        项
                                                    额(2)

        合计              40,250.00  49,323.21  44,831.58          90.89%

  注 1:上市公司将“新增年产 86 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等户外金属家具生产线项目”结

  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249.26 万元永久充流动资金所致。

  注 2: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

  情况,经过谨慎研究,上市公司决定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由于募集资金使用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对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
  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
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涉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前次现金管理产品尚在进行中,则本次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已包含该部分金额。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实际收益不可预测,水平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时,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时,应当严格遵守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