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
因此需相应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原 12.44 元/股调整为 12.04 元/股。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 次激励计划”),同意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姓名及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4 日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在公
示期限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7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1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7、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司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12.44 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由 124.00 万股调整为 173.60 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26.00 万股调整为 36.40 万股,调整后共计 210.00 万股。
8、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12.04 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01,621,3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
税)。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配。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 ?0 ? ?
其中:?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为每股的派息额;?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仍须大于 1。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P=12.44-0.4=12.04 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