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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广立微: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2-002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星期五)在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 188 号 A1
号楼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通
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杨慎知先生、蔡颖女士、徐伟先生、朱茶芬女士、杨华中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勇军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收益,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营造公司稳健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购买责任保险,保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目标,积极应对公司新的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增设综合管理部,增加基建管理职能至综合管理部,并将原由软件研发部所属的 IT 职能调整至综合管理部;增设证券法务部,并将原由知识产权部所属的法务职能调整至证券法务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经总经理郑勇军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CHRISTINE TAN PEK
BOEY(陈弼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CHRISTINE TAN PEK BOEY(陈弼梅)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莉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李莉莉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聘任的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
      委员会、上海临港产业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为加快产品布局和研发落地、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充分利用上海全资子公司的地域和资源优势,实施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上海临港产业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 投 资 协 议 书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上海临港产业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
      目投资建设合同>的议案》

    为加快产品布局和研发落地,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充分利用长沙全资子公司的地域和资源优势,实施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半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22-003)、
《2022 年半年报》(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制订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制订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制订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制订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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