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编号:2025-034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人数为 66 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3,506.21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
收入为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37 万元。审计 2024年上市公司年
报客户家数为 125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3月14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
行政处罚 1 次(除 2 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焕琪,1998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5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凯琳,2018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5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潘红卫,200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5 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国际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的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核查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执业资质和诚信情况,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公司 2025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北京德皓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五)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月 21 日